重庆医科大学心理咨询人员培养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6-30 浏览次数:

为保证我校师生心理服务质量,提高心理咨询服务的科学性、专业性,促进心理咨询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优化校内心理工作资源,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相关要求及中国心理学会相关行业标准,特制订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职业伦理要求

专兼职(实习)心理咨询师应遵守以下原则:

1.1奉行《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遵从学校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各项制度及工作安排;

1.2愿意自主协调工作、生活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学校心理咨询工作中,并征得所在部门领导同意;

1.3敢于承担工作任务,乐于不断学习进步,积极为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发展负责,为学校的心理教育事业献力献策。

2.咨询师培养

2.1校心理中心每年定期组织校内心理咨询师成长论坛,涵盖案例督导、案例研讨、专题培训、成长沙龙等形式,保障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素养,全体咨询师均可参加。

2.2校心理中心安排专项经费选派咨询师外出进行专业成长学习,选派人员依据中心考核要求和个人意愿进行考量,返校后在心理中心进行总结汇报。

3.专职心理咨询师管理

专职心理咨询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自然年的两学期专业活动需满足以下要求:

3.1咨询实践。心理咨询排班不低于4个时段/周,心理咨询实际接待工作量不低于120h/年,团体心理辅导按时长计入咨询工作量,服从学校心理中心的心理咨询、邮箱答疑、热线咨询等工作安排。

3.2成长实践。专职咨询师应不断提升专业胜任力,参加校内心理咨询督导或培训不低于10学时/年,接受符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系统标准的伦理培训,每年呈报一例完整个案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心理中心存档。

3.3考核结果。完成以上工作要求即为考核合格。当年度考核标准不通过的,取消下一年度中心规划的相关培训。

4.兼职心理咨询师管理

4.1兼职心理咨询师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实习咨询师满一年,提交转正申请,并通过考核者;

b.有1年及以上心理咨询经历,提交相应材料,并通过审核者。

4.2兼职心理咨询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需满足以下要求:

4.2.1咨询实践。心理咨询排班不低于10个时段/学期,心理咨询实际工作量不低于14h/年,团体心理辅导按时长计入咨询工作量,并执行学校心理中心的心理咨询值班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向心理中心提出申请。连续2个学期未能参与值班者按照实习心理咨询师考核标准执行。

4.2.2成长实践。兼职咨询师应不断提升专业胜任力,参加校内心理督导或培训不低于10学时/年,接受符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系统标准的伦理培训,每年呈报一例完整个案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心理中心存档。

4.2.3考核结果。完成以上工作要求即为考核合格。当年度未达到考核标准的,下一年度转为实习咨询师,按照实习心理咨询师考核标准执行。

5.实习心理咨询师管理

5.1实习心理咨询师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a.接受不低于18学时系统心理督导或系统心理培训,并接受不低于16学时的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培训。

b.储备心理咨询师参与校内心理督导或培训不少于4学时,开展不低于4h的实践活动(心理沙龙、科普推文、团体辅导、心理讲座等),通过心理中心组织的考核即可成为实习心理咨询师。

5.2实习心理咨询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需满足以下工作要求:

5.2.1咨询实践。心理咨询排班不低于14个时段/学期,心理咨询实际工作量不低于12h/年,并执行学校心理中心的心理咨询值班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向心理中心提出申请。连续2个学期不能参与值班者不能通过当年考核。

5.2.2成长实践。实习咨询师应不断提升专业胜任力,参加校内心理督导或培训不低于12学时/年,接受符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系统标准的伦理培训,每学期呈报一例完整个案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心理中心存档。

5.2.3考核结果。完成以上工作要求即为考核合格。当年度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实习心理咨询师,下一年度继续实习。

6.储备心理咨询师管理

6.1储备心理咨询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a.心理工作相关培训累计达30学时,且至少有一次2天及以上的系统培训。

b.经组织推荐或由本人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通过中心审核。

6.2储备上限2年。


重庆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