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响应《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号召,不断完善“四位一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搭建学生心理成长平台、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发扬朋辈心理的服务作用、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氛围。2024年秋季“心+苑”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主题
活动项目应以满足当代大学生心理成长需求为主要目标。围绕“情绪管理、压力应对、恋爱与性、亲子关系、独立与依赖、自我接纳、生涯规划、学习技能以及人际关系”等主题构思和设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积极情绪体验,提升挫折应对能力;引导学生树立健康观念,帮助学生掌握自我调适方法,倡导学生心理自助互助,帮助适应,强化体验,促进发展。
二、项目形式
所有项目需要求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设计具有思想性、可行性、创新性、群众性,可充分利用新媒体工具(如网站、QQ群、微博、微信等)提供有趣且有益的内容,满足学生心理成长需求。可采用团体辅导、心理剧表演、漫画创作、科普海报、音乐分享、手工制作等参与度高、体验性强的活动形式,鼓励开展有利于大学生在活动中获得反思与心灵成长的精品活动。
三、申报条件
1.活动以团队形式(含学生社团、支部、学生会等团学组织)申报,并配备指导老师。可依托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和学生社团等组织面向全校同学开展。
2.申报项目材料需要有完整的活动策划书、项目申报表,可附加以往活动照片(3-5张),需明确活动对象,设置活动满意度反馈机制(10分制),项目开展频次可分为单次或连续(连续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低于3次)。
3.申报项目需要发挥朋辈力量,鼓励跨学院的优质朋辈心理服务项目。其中A类项目(6个),活动形式较为成熟,负责人须为心理专项工作老师或者社团指导老师,由项目负责人全程指导活动的开展与实施。B类项目(6个),负责人一般由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指导下的学生骨干担任,与朋辈心理服务中心共同负责项目的开展。
四、申报流程
1.申报环节:2024年10月11日前
项目以团队形式(含学生社团、支部、学生会等团学组织)申报,填写项目申报表、活动策划书;并于10月11日12:00前将纸质件(需指导老师签字,所在部门盖章)交至缙云校区杏苑六栋3楼心理中心办公室6314,电子档打包命名“XXX(组织)-活动名称”发送至邮箱1540134045@qq.com。
2.审核立项: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
根据项目思想性、策划可行性、经费合理性、活动创新性及群众性等维度,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牵头组织项目评审,并在心理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3.执行环节:2024年10月20日至12月20日
活动开展、项目总结、验收,分享交流及经费报销等。
五、项目管理
活动项目申报组织须有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分为两类(A类、B类)项目,成功申报的项目团队可根据项目内容获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供的活动经费、相应场地、设备支持(原则上A类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1000元,B类项目经费支持不超过500元)。
1.项目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须为心理专项工作老师或者社团指导教师,活动形式较为成熟,项目负责人应全程指导活动开展实施;B类项目负责人一般由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指导下的学生骨干担任,与校朋辈心理服务中心共同组织项目的开展。
2.项目立项。心理中心牵头组织项目评审,通过评审的立项名单将在心理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3.项目实施。项目开展要充分做好前期宣传、中期执行与后期反馈。项目组织实施过程要求活动现场须有“心+苑”标识的宣传物料。
4.项目验收。项目结束后,组织方及时报送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含活动图片/视频、活动频次、参与人数、推文报道等资料)到心理中心进行验收,并参与活动总结交流。
项目验收报账流程须提供活动现场照片/视频、参与人员名单、活动反馈表及相关新闻报道。报账须严格遵行重庆医科大学财务报账的相关规定,活动结束后提供正规发票进行报销,在财务报账规定日期内完成,过期不予补报;报账须提供项目花费详细清单,发票须有指导老师审核,经手人/负责人签字,对于经财务确认不能报销的票据,事后不予补报。
5.验收结果运用。项目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的指标参考,同时用于校级心理健康教育的成果展示。
联系人:李婧雯65714677;
活动申报咨询群qq:924532954;
心理中心官网:https://xinli.cqmu.edu.cn/
重庆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重庆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