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进一步提升我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辅导员队伍的危机干预处理能力,根据辅导员年度培训计划,现开展第12期“辅导员心理辅导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6月10日,下午14:00-16:30
二、培训地点
缙云校区D4-6311(积极心理体验中心)
三、培训主题
危机干预案例报告研讨会
四、流程安排
1.以学院为单位,整理近三年内由于学业、经济、人际、家庭、疾患等各种原因引发的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危机学生干预案例。案例报告应包括:①危机事件基本信息;②危机事件发生及处理过程;③危机事件干预结果及总结思考。(模板见附件)
2.请学院于5月30日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案例报告1-2份发送至邮箱:xinli@cqmu.edu.cn。
3.本次培训根据提交案例,组织辅导员围绕心理危机处理流程进行演练及小组讨论。
五、报名方式
自愿报名,请有意参训的老师届时关注重庆医科大学学工系统群报名通知。
六、培训要求
参训人员在培训期间遵循平等、保密、真诚等原则。培训执行考勤制度,参加培训项目并完成学习,给予继教分认定。
重庆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重庆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