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响应《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的号召,发挥“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的作用,不断完善“四位一体”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搭建学生心理成长平台、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意识、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发扬朋辈心理的服务作用、营造良好心理健康教育氛围。现将2025年春季“心➕苑”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活动项目应以满足当代大学生心理成长需求为主要目标。围绕“情绪管理、压力应对、恋爱与性、亲子关系、自我成长、学习技能以及人际关系”等主题构思和设计具有趣味性、参与性和体验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项目,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积极情绪体验,提升挫折应对能力;引导学生树立健康观念,帮助学生掌握自我调适方法,倡导学生心理自助互助,帮助适应,强化体验,促进发展。
二、项目形式
所有项目需要求政治导向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设计具有思想性、可行性、创新性、群众性,可充分利用新媒体工具提供有趣且有益的内容,满足学生心理成长需求。可采用团体辅导、心理剧表演、漫画创作、社交体育、艺术赏析、音乐分享、手工制作等参与度高、体验性强的活动形式,培养求真务实、独立探索、躬行实践的能力,为学生提供适当的成长和自我实现的环境和机会,满足学生心理成长需求。
三、申报条件
1.活动以团队形式(含学生社团、支部、学生会等团学组织)申报,并配备指导老师。可依托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和学生社团等团学组织面向全校同学开展。
2.申报项目材料需要有完整的活动策划书、项目申报表,可附加以往活动照片(3-5张),需明确活动对象及时间,设置活动满意度反馈机制(10分制),项目开展频次可分为单次或连续(连续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不低于3次)。
3.申报项目注重发挥朋辈心理服务力量,鼓励学生团队在服务他人的过程中去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达到育人效果。项目负责人全程指导活动的开展与实施,项目负责人需为心理专项工作老师或者社团指导老师,或由辅导员/社团指导教师指导下的学生骨干担任,与朋辈心理服务中心共同负责项目的开展。
四、申报流程
1.申报环节:2025年3月12日前
项目以团队形式(含学生社团、支部、学生会等团学组织)申报,填写项目申报表、活动策划书;并于3月12日12:00前将纸质件(需指导老师签字,所在部门盖章)交至缙云校区杏苑六栋3楼心理中心办公室6314,电子档打包命名“XXX(组织)-活动名称”发送至邮箱1540134045@qq.com。
2.审核立项:2025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牵头组织申报的团队通过现场答辩审核,结果将在心理中心官网或“医心同行”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3.执行环节:2025年3月24日至6月26日
活动开展、项目总结、分享交流、验收及经费报销等。
五、项目管理
1.成功申报的项目将获得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供的活动经费支持(500-1000元)、相应场地及设备支持。
2.项目实施过程中须充分做好前期宣传、中期执行与后期反馈,并确保活动现场有“心➕苑”标识的宣传物料。
3.项目结束后,提供相应活动开展情况材料完成项目验收(含活动现场照片/视频、参与人员名单、活动反馈表及相关新闻报道)并参与活动交流。
4.项目报账须严格遵行重庆医科大学财务报账的相关规定,活动结束后提供正规发票进行报销,在财务报账规定日期内完成,过期不予补报;对于经财务确认不能报销的票据,事后不予补报。
5.验收结果运用。项目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的指标参考,同时用于校级心理健康教育的成果展示。
联系人:李婧雯65714677;活动申报咨询群qq:924532954。
重庆医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重庆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5年2月27日